1、结婚以后购房只写一人名字算夫妻一同财产吗
结婚以后所购房地产仅登记一姓方的名,是不是是夫妻双方的一同财产?
关于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地产仅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是不是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共有些财产问题,需依据实质状况进行剖析和断定。比如在结婚以后购置房子时,虽然房地产证上仅列明某位配偶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将之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作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资产,另一方同样拥有对此房地产进行处置的权利。
然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仍存在某些特定情形需要特别关注。假设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某位爸爸妈妈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项并且房地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样此种状况下,该住房非常可能被视作是爸爸妈妈赠予给子女的礼物,而非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另外,若夫妻之间曾达成过共识,如房地产由双方按比率推荐,那样在此基础上,到底哪一方对该房地产享有所有权,则应当依据夫妻双方先前做出的约定予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常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前财产结婚以后增值部分怎么样界定归属
结婚以前财产结婚以后的增值部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界定归属。若是自然增值,即因市场行情变化等非因夫妻一方对该财产的投入、管理等行为所致使的增值,仍归结婚以前财产的原所有者。比如,结婚以前购买的股票在结婚以后因股市上涨而增值,该增值部分是结婚以前财产所有者。但若是通过夫妻一方对结婚以前财产的经营、管理等行为产生的增值,譬如用结婚以前存款做买卖获得的收益,那样这部分增值一般可视为夫妻一同财产。总之,要依据增值的具体状况和缘由来综合判断其归属。
3、结婚以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不是是一同财产
结婚以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一般仍是夫妻一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是夫妻一同财产。在购房这样的情况下,虽然只写了一方名字,但购房款总是是夫妻一同财产支付的,该房地产应视为夫妻一同财产。不过,假如双方有明确约定该房地产归一方所有,那样就根据约定处置。总之,通常情况下结婚以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一同财产,但约定优先。应该注意具体状况还需结合实质证据等原因综合判断。
结婚以后购房,仅登记一姓方的名,是不是属夫妻一同财产需具体剖析。如房子虽登记一姓方的名,但由夫妻一同出资购买,一般视为一同财产。但若一方爸爸妈妈全款购房且仅登记子女名字,则可能视为爸爸妈妈财产,非夫妻一同财产。除此之外,如双方有特别约定,如按份共有等,应按约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