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未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职员不能以专利代理人的名义,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由国家常识产权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具体事宜。
1、颁发条件
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
可以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不具备专利代理或专利审察历程的职员在专利代理机构中连续实习,并参加上岗培训;
由专利代理机构聘用;
品行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尚未被该专利代理机构解聘并没有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注销手续的;
领取专利代理执业证后不满1年又转换专利代理机构的;
遭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受刑事处罚的。
2、申请材料
申请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申请表;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者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聘用协议;
申请前在另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应提交该专利代理机构的解聘证明;
初次申请颁发专利代理执业证的,应提交其实习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实习证明和参加上岗培训的证明。
3、审核备案
经审核,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觉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颁发申请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觉得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书面公告申请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当在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之日起的5日内向国家常识产权局备案并上报有关材料,同时抄送专利代理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常识产权局。
以上就是记者总结的有关内容,假如你还有有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情不知道的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常识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