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成立情形包含什么
侵占罪是指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占有别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的行为。构成要件包含: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意图,客观上推行了侵占行为,且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具体情形包含:占有受托保管物、遗失物或地下埋藏物,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2、侵占罪成立的数额标准有什么
关于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因各区域具体法律规定的差异性而存在明显不同。总的来看,侵占行为所涉及到的财产价值只有达到一定量上的“巨大”,才能成为刑事犯罪侵占罪的考量原因。在海量区域中,财产价值超越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状况,总是被视为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标准。然而,值得大家特别关注的是,这个数额标准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实质的数额标准还需依据当地司法实践与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精准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3、侵占罪成立条件都有哪些
第一,行为主体需要拥有合法拥有别人财产的先决条件,这样的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主要源自诸如保管、出租、借用等合法范畴之内。第二,行为人须存在非法侵夺所有权的主观恶意,即明确意识到手中所持的物品是别人,却仍试图将它转变为自己所有。最后,需要要表现出拒绝返还或者拒不供应的具体行动。简而言之,此种犯罪行为包含了从合法渠道获得别人财物,接着企图据为己有并坚决不愿归还的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成立的情形一般包含以下几种:
1.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比如,别人将财物交由你保管,你却产生非法占有些意图并拒绝归还。
2.对别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遗忘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为疏忽而遗忘在某处的财物。
3.对别人的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