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非居住出租房子 承租人应享有什么权利
问:我与某单坐落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子出租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子作为办公作用与功效。近期我得知该区域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 拆迁非居住出租房子 承租人应享有什么权利 问:我与某单坐落于去年底签订了一份《房子出租合同》,向其承租某处房子作为办公作用与功效。近期我得知该区域将要进行动拆迁,请问按2001年11月1日推行的《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及本市的新动拆迁推行细节,我能享有什么权利?
读者金林
答:依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出租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子,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协议解除出租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子承租人对解除出租关系未达成共识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子调换,安置房子由原房子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子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子出租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不是解除出租合同。若解除出租合同,则根据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出租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子。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子,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子承租人以下成本: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施安装价格计算的设施搬迁和安装成本;
没办法恢复用的设施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成本;
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适合补偿。来源:房产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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