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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在公共汽车上遭到第三人的不法侵害,承运人是不是具备赔偿责任?

www.ksdkrw.com 2024-12-06 法律综合

乘客在公共汽车上遭到第三人的不法侵害,承运人是不是具备赔偿责任?

答: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己健康缘由导致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导致的除外。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乘客购票上车,与承运人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所谓客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因此,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遭到的损害应负加重责任,除非法定事由,不然不可以免除。乘客在公共汽车上遭到第三人的不法侵害,说明承运人没尽到安全运送旅客的主要义务,因此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Tags: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 人身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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