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约定财产归一方,有失公平吗
夫妻间约定财产归属单方,是不是存在不公平现象?
夫妻间得以设立关于财产权属的约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及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均可采取书面协议的方法划定为单独拥有、共有或部分单独拥有、部分共有。
依据于2021年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第一款、第二款明确讲解,男女双办法律地位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结婚以前财产同样有权作出相应的认定及归属划分。上述约定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若无明晰约定或界定不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关规定来处置解决。对于夫妻双方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财产及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拥有严格的法律效力,对双方都产生约束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约定应当使用书面形式。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
2、夫妻一同债务怎么样认定及承担
夫妻一同债务一般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二是债务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
认定时,若债务明显用于家庭消费、购置一同财产等,一般认定为一同债务。对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不然一般不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
承担方面,夫妻对一同债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倡导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有权就超源于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另一方追偿。若离婚,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一同债务的承担方法,不然仍应付一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夫妻财产约定归一方,法律效力怎么样?
夫妻财产约定归一方具备法律效力。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与结婚以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一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一同所有。该约定需使用书面形式,只须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对夫妻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在离婚时,约定归一方的财产可按约定处置,一方可依据约定倡导财产权利。比如,双方约定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地产归一方所有,那样该房地产就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但假如涉及第三人利益等状况,或许会对该约定的效力产生影响。
夫妻财产分配协议可约定财产归属,包含各自所有、共有或部分单独与部分一同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协议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具备法律约束力。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则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