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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时,怎么样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www.wegaga.cn 2024-12-02 婚姻家庭

前言

笔者在执业过程中同意法律咨询时,常常碰到没办法拿到离婚判决的当事人来问:“为何法院一直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予判决离婚?”其实,离婚诉讼不同于其他的诉讼案件,在提交证据时,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向法院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感情是不是破裂总是是一个抽象的定义,对于当事人来讲常常很难提供具体证据,但这也是法院判决是不是准予离婚时的原则界限。


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具体认定标准


1、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与其他方法,给他们配偶与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导致损害后果的行为。这里的家庭暴力,不只包含单纯的身体上的殴打,还包含心理上和感情上的妨害和困扰,如纠缠不休、打骚扰电话和恐吓。虐待是指常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予治疗、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办法,对一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的行为,上述行为强调持续性、常常性。丢弃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别人结婚的行为,包含有配偶者与别人进行结婚登记,与有配偶者与别人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的事实重婚,而重婚的事实不止是普通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构成犯罪。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出轨或一夜情,并不构成重婚。所谓“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一同居住。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构成这一离婚法定事由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配偶一方确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经教育、劝说屡不改正;二是配偶一方因恶习不履行婚姻义务,夫妻很难共有生活。其他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好逸恶劳等,屡教不改的,也可以作为离婚的事由。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一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事实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一同经济生活、两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办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作为区别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结婚以后感情、离婚缘由、夫妻关系的近况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剖析。那样在案件实务中,法官一般通过知道什么问题来综合断定“感情破裂”?


1、知道结婚以前状况


法官一般会知道“双方如何认识的”,“是否相亲认识的”,“结婚以前认识时间多长时间,是不是闪婚”,“结婚以前感情怎么样”,“结婚以前是不是充分知道”等。这类问题都是断定双方“是不是有婚姻感情基础”,是不是符合“婚姻夫妻感情薄弱”。


2、询问结婚以后状况


法官可能要询问的问题有:“双方是不是有孩子?”应当注意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不然势必致使孩子抚养权分割出现困难;“双方结婚以后感情怎么样?”这个问题是断定感情是不是破裂,当事人应当把握住这一点进行举证,如家暴、不好的生活习惯、虐待、丢弃家庭成员、双方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持续分居两年以上。


3、双方现在近况


双方是不是已经分居?夫妻由于就业、学习等是什么原因异地居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分居”是夫妻因感情问题拒绝一同生活。有证据证明分居两年以上可以断定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包含(1)书证: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子出租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双方来往的信件、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等;(2)人证: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感情确已破裂”仍然没办法离婚的情形


1、保护军婚


《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需要离婚,应当征得军人赞同,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例外状况:假如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六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2、限制男方离婚诉权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认定标准的客观化标准尚未拟定,逐一列举的方法也很难穷尽,对于感情是不是破裂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具备较大的可操作性。大家需要理性对待“夫妻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的法律规范和裁判说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针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积极搜集证据材料。同时有意识地采集同事、同学、居委会等证人证言,发生冲突的报警记录,起草过的离婚协议,双方谈离婚的录音,涉及感情破裂、承认分居满两年等自认事实,存在过错的证明材料。此外,请记住,世上没离不掉的婚,多次起诉离婚是对感情破裂最有利(力)的证明!

Tags: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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