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分房地产装修钱算吗
夫妻离婚时,不动产装修成本是要紧事情。若装修在婚姻存续期,成本源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房地产分割中其数额可能计入估价参与分配。但最后分配结果要综合考量双方家庭付出、购房起因等有关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分房地产时装修钱算一同财产吗
离婚分房地产时,装修钱是不是算一同财产需视具体状况而定。若装修钱是在结婚以后一同出资,用于对房地产进行装修,且没明确约定该装修钱只归一方所有,那样装修钱应视为夫妻一同财产,在分割房地产时可一并考虑其价值。但假如装修钱是结婚以前一方出资,且有明确约定只归该方所有,或者是结婚以后一方擅自出资装修且未征得另一方赞同,那样装修钱一般不算一同财产,在分割房地产时可不考虑其价值。总之,要依据装修钱的出资状况、约定与装修行为的性质等原因来综合判断其是不是是一同财产。
3、离婚时家用电器归属怎么样断定?
离婚时家用电器归属一般依据家用电器购置时间、出资状况等断定。若家用电器是结婚以前购置,且由一方个人出资,一般归该方所有;若结婚以后购置,一般视为夫妻一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判决,如家用电器的价值、用状况等。若有证据证明某家用电器是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且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该家用电器归一方所有。总之,要综合考虑各种原因,以公平适当的原则来确定家用电器的归属。
离婚时,房地产装修款一般会被考虑在内。假如装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的,且装修款是用夫妻一同财产支付的,那样在分割房地产时,装修款对应的价值或许会作为房地产价值的一部分进行分配。具体怎么样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房地产的购买状况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