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扇一耳光算寻衅滋事罪吗
遭遇一记耳光之惩是不是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概念,需依据多方原因进行全方位考量。总的来讲,单独的被扇耳光其本身非常难直接被断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总是表现为无缘无故地制造麻烦,煽动混乱,毫无理由地挑起争端,对无辜者施以暴力,肆意挑衅,专横跋扈,紧急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若扇耳光的行为发生在公共场所,且行为人具备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主观故意与相应的行为表现,比如反复随便殴打别人或者导致别人身体伤害等紧急后果,那样这种行为大概构成寻衅滋事罪。然而,假如仅仅由于一时的纠纷或冲突而引发的单一扇耳光行为,并且没产生紧急的后果,那样一般情况下并不可以被定性为此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被打一拳是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
通常情况下,被打一拳未必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具备伤害别人的故意,客观上推行了伤害别人身体的行为,并导致了肯定的伤害后果。
仅被打一拳,若未导致轻伤及以上的伤害结果,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只不过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可通过协商赔偿等方法解决。但假如打人者明知我们的行为会对别人身体导致伤害,仍故意推行该行为且导致轻伤及以上伤害,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是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需依据具体的伤害后果等原因来综合判断。
3、让人辱骂可以报警处置吗
可以报警处置。辱骂别人是侵犯别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方法侵害别人的名誉权。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会依据具体状况进行调查处置。假如辱骂行为情节较轻,或许会对骂人者进行批评教育;假如情节紧急,如导致别人精神损害等,或许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骂人者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同时,被辱骂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渠道,需要骂人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总之,让人辱骂时,报警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方法。
耳光之惩是不是属寻衅滋事罪需综合考量。单独耳光难直接定罪。寻衅滋事表现为无故制造混乱、挑起争端、施暴挑衅,扰乱公共秩序。若耳光发生在公共场所,随着意图恶劣、反复施暴或致伤,或构成此罪。反之,因纠纷冲突的单次耳光且无紧急后果,一般不属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