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可以不分割房地产吗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房地产归属并不势必需要强制分割。比如,若夫妻间感情破裂而对于一同财产的处置很难达成协议,或者他们期望中止目前对房地产分割问题的研究与讨论,以便以后有更充分的时间及条件去探索妥善的解决方法,如此的方案也是完全可行的。
然而,需要谨记的是,假如房地产上仍负担着贷款等有关债务,则这一部分将非常可能影响到后续处置过程中的决策和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离婚时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吗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若在特定情境及条件之下去请求精神损失赔偿,则可被司法机构所认同。比如,当一方当事人存在诸如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对配偶推行家庭暴力、虐待或丢弃家庭成员等紧急违反婚姻道德和社会伦理规范的过失行为,并因此给另一方无过错方带来了极其紧急的精神伤害,那样,无过错便捷有权利向法庭提出精神损失赔偿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离婚时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在某些特定的情境中,假如婚姻破裂,无过错一方仍然有权利向他们索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而言,当一方当事人犯下诸如重婚、与别人非法同居、对另一方施以家庭暴力、推行虐待行为或者故意丢弃家庭成员等紧急不当行为,从而致使受害方遭受精神上的伤害和痛苦之时,受害方将享有法定权利需要加害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付相应金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姻解除时,房地产分割非必强制。夫妻若情感破裂难定财产,或愿暂缓讨论以寻更佳机会解决,此做法可行。但须注意,若房地产涉及贷款等债务,将直接影响后续处置决策,需妥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