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几年内可以起诉分割财产
当双方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双方当事人若发现仍存在尚没有进行处置的夫妻一同资产时,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进行公平公正的分割,且不受任何时间上的制约。然而,针对那些过去签署过离婚协议,但在协议离结婚以后却对此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约产生质疑,继而期望可以予以变更或废止的当事人来讲,他们需要在离结婚以后的一年以内向上诉法院提出相应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八十三条
离结婚以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同财产未处置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察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一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2、离婚几年内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若有一方故意隐瞒、藏匿、转移、变卖、销毁夫妻共有些财产,或者非法制造债务来试图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样自被揭露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三年之后,无过错方可提起诉讼,谋求对该部分夫妻共有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然而,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但其中存在欺诈、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则应当在协议离结婚以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3、离婚几年内可以起诉抚养费的诉讼
一般未成年子女随时可向未按时付抚养费的爸爸妈妈索要。抚养费变更诉讼有条件,原定成本不满足生活质量、子女患病求学等致使超支或其他合理理由,不受时间限制。若无上述合法理由,变更抚养费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权利遭到损害与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但,自权利遭到损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状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结婚以后若是发现未分割的一同资产,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分割,不受时间限制。但已签署离婚协议并质疑财产分配条约者,需要在离结婚以后一年内向上诉法院提出变更或废止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