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敲诈勒索罪的推行办法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方法卑劣的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强行向别人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此类犯罪的推行手法多种多样,较为典型的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第一,行为人或许会以威胁杀害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限制其人身自由、损害其名誉等方法来达到获得财物的目的;
第二,行为人也会会以揭露被害人的个人隐私、破坏被害人的财产等方法作为要挟,逼迫他们出货财物;
最后,行为人还或许会借助被害人的某些弱点或者抓住被害人的把柄进行恐吓,以此来达到获得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可以是什么
1.行为人应符合普通的犯罪主体设定需要,即需满足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拥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从而成为合法的自然人犯罪主体。
2.行为人推行犯罪行为时,需要运用威胁或者要挟等方法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索取财产利益,这是构成敲诈勒索罪最为显著的特点。
威胁与要挟是通过对受害者及其亲属进行精神层面的强制,给予他们心理上的恐慌与重压。
其中,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比如威胁推行暴力、暴露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声誉等等。
其形式可以是书面表述的,也可以是口头表达的,亦或是借用第三方转告;
它可以是明确提出的,也可以是暗含示意。
在获得别人财产方面,行为人既能够逼迫他们立即付出财物,也可以限制时间让其归还。
总的来讲,敲诈勒索罪主如果通过对公有与私有些财产所有人和保管人施加精神重压,使得他们产生恐惧、困难局面的心理,进而无奈地交出财物。
3.行为人须在内心深处存在着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意图。
若行为人所追求的是其他目的,譬如债权人为了追偿债务而对债务人进行威胁的状况,就不可以被视为本罪。
敲诈勒索罪的紧急程度将根据法律规定判断,犯罪嫌疑人须为自然人,而非单位组织,并且他或她需要拥有刑事责任能力与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标准。
在客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展示出来的是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别人财物。
这项罪行所针对的是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的所有权。《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敲诈勒索罪在什么阶段请律师
当敲诈勒索罪行遭到刑事立案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自侦查阶段起便拥有了委托律师行使有关权利的资格。在此期间,律师可以为嫌疑人提供深度的法律咨询与代为申诉和控告的服务。在事件进入审察起诉阶段后,律师有哪些用途愈发凸显,他们具备权查阅、摘录、复制与事件有关的所有资料,并有机会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建议。而在审判环节中,律师的存在更是必不可少,他们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有力的辩护支持,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讲,尽快聘请律师参与到事件处置过程中,或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嫌疑人的各项权利,使其可以准时学会事件的最新进展,从而为拟定出更为有效的辩护方案奠定基础。因此,大家强烈建议在刑事立案之后,应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卑劣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容易见到手法包含:威胁杀害被害人或其亲属、限制自由、损害名誉;揭露隐私、破坏财产作为要挟;借助被害人弱点或把柄恐吓以获得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