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能过户到3岁儿子名下吗
关于将房地产过户至三岁儿子名下的事宜
当涉及到将房地产所有权出售给未成年子女时,尽管他们不拥有独立户籍和身份证号码,没办法直接拥有个人名下的房产,但这并没有妨碍爸爸妈妈为了保护和传承子女利益考虑,将房地产以合法方法转移至其名下。为此,在进行这种房地产过户操作时,需要由该未成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作为代表来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及办理所有相应的手续处置工作。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爸爸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者没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兄、姐;
(三)其他想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赞同。
2、房屋判给我但没钱支付判决还有效吗
当夫妻关系终止且财产被划归女方所有时,男方若存在债务状况,仍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对债务予以承受。事实上,依据国内现行的法律条文,在离婚事件中如涉及到债务纠纷,男女双方有权就此问题进行自愿协商处置,假如协商无果,则需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一同债务应当一同偿还。一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些,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房屋判给我了他们不搬出如何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假如法院已经依法做出裁决,明确归属你所有些房子,然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根据裁定书的规定迁离现场。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完全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强制实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对此拥有绝对权力,可采取强硬方法需要被申请人立即迁离房子,或者委托其他有关机构或个人代为实行此项任务,所产生的有关成本均应由被申请人承担。若你已成功获得法院对房子所有权的裁决,但被申请人仍拒绝迁离,那样你便可依据上述法律条约向法院提交强制实行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实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别的人完成,成本由被实行人承担。
房地产能否过户至三岁孩子名下?
在法律允许的状况下,你可将房地产出售给未满法定成年年龄的子女,解决其无房问题。首要条件是子女已落户并获得身份证号,拥有个人住房所有权。但未成年人的房地产交易需由合法监护人代为签署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