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质日常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一般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幼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妈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爸爸生活:1)妈妈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的;2)妈妈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爸爸需要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缘由,子女确不适合随母方生活的,如妈妈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妈妈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除此之外,假如爸爸妈妈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爸爸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应予支持。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第一应由爸爸妈妈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首要条件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益于保护子女利益的首要条件下,由爸爸妈妈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法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假如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爸爸妈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状况,依据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
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并非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便选择随哪个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建议。
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假如爸爸妈妈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需要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需要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爸爸妈妈服刑的孩子
因为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抚养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职员抚养的状况会很小。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爸爸妈妈想代养,另一方也赞同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建议。
有继爸爸妈妈的孩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讲解(一)第五十四条规定,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认可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假如继父或继母不想再抚养孩子的,可不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
假如离结婚以后继爸爸妈妈想负担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的,应当允许。此种给付行为不是法概念务,应出于继爸爸妈妈的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