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公共安全罪尚未导致紧急后果是怎么回事
风险公共安全罪涵盖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及危险办法风险等,"尚未导致紧急后果"指行为虽威胁公共安全,但未致职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比如,有人放火,但失火飞速被控,未伤人未损财,即属此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与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办法风险公共安全,尚未导致紧急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风险公共安全罪最高判什么刑
风险公共安全罪涵盖多种犯罪行为,刑罚依据后果紧急性递增。未致紧急后果的危险办法用,刑期三年至十年;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刑期十年以上至无期,极端状况下可判死刑。罪名体系广泛,具体罪责与刑罚差异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与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办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风险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处罚标准
风险公共安全罪量刑依据行为性质、情节与后果。未致紧急后果的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可判3-10年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刑期可能为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量刑综合考量犯罪性质、后果及主观恶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与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办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风险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包含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办法风险公共安全罪等。尚未导致紧急后果是指推行了风险公共安全的行为,但没出现职员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紧急后果。
比如,在放火罪中,行为人推行了放火行为,但失火被准时扑灭,没导致职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就是尚未导致紧急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