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房地产给女方,男方爸爸妈妈能要回钱吗
若离婚过程中已明确将房地产分配给女方,那样男方的爸爸妈妈一般情况下没办法通过诉讼渠道需要女方归还资金。然而,若可以提出确切证据,证实存在欺诈、胁迫等破坏公正公平的原因,进而致使离婚协议失去法律效力或被视为可撤销,或者在当初赠与房地产时曾有过明确的借款协议等有关约定,则男方爸爸妈妈仍有权利尝试索回房地产权益。然而,假如该房地产完全由男方爸爸妈妈出资购买并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法院对该案做出判断时必然考虑其他多种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方法,使他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离婚房地产给一方如何解决理
夫妻离婚登记时房地产分配归一方所有,有两种操作步骤。一是双方自愿签离婚协议,规定房子归属及移交,带有关资料去房地产机构办转移;二是协商不成诉讼,等法院裁决房子归属后办转移。操作中可能涉及税费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房地产析出过户给外地一方可以吗
在离婚财产分配中,夫妻共有房地产可经协商自愿决定过户赠予一方,受赠者可为当地或非当地户籍人士。为确保产权变更合法有效,要按步骤操作,先提交离婚协议、房子所有权证明等材料,再按税收政策交税,完成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假如离婚时房地产明确给了女方,男方爸爸妈妈一般不可以要回钱。除非可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致使离婚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或者当初给予房地产时有明确的借款约定等。但假如房地产是男方爸爸妈妈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