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驾机动车辆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只须满足醉酒、在道路的范围内、驾驶机动车辆这三个条件,就符合醉酒后驾驶车的构成要件。危险驾驶罪是典型的行为犯,不以发生具体风险后果为构成要件,只须行为人推行了在道路上醉驾机动车辆的行为,就推定其具备发生风险结果的紧迫危险。因此,以驾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为由倡导醉驾没危险,理由上很难成立。但刑法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可以参考案件的不同状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拓展说明: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含广场、公共停车点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合。
小区是居民聚居的生活场合,居住的非常多人,且伴随社会的进步,小区的规模愈加大,小区内汽车通行的路段总是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酒驾驶对公共安全具备较大的危险性。假如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外,另以“是不是作为公共路段穿行”作为认定道路的规范,将不利于保障小区内生活的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故对小区道路的认定应当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精神维持一致,以是不是“允许社会汽车通行”作为判断标准。除此之外,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点采取的管理方法是收费还是免费、汽车进出是不是需要登记,只须允许不特定的社会汽车自由通行,就是道路。因此,在饮酒后,无论是在马路上或者是在停车点挪车,都算是在道路上行驶,都可以被认定为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