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驾驶罪可判管制吗
危险驾驶罪总是涉及到多种行为,比如酒精浓度过高的状况下开车、参与汽车竞赛或者以超越法定乘坐承载量及行车速度的方法进行大型客运或货运活动等等。而在实质的法律实践中,如果是涉案情节轻微、违法者内疚且无第三犯罪风险的话,那样则大概被处以管制刑罚。所谓的“管制”,并非对罪犯推行拘禁,而是在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这一首要条件下,借用于特定的社区矫正手段来贯彻推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驾机动车辆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危险驾驶罪是风险公共安全罪吗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危险驾驶已然被认定为风险公共安全类罪行之一。
针对该种紧急犯罪,司法机关将依法对罪犯处以拘役刑罚,并附加罚金处罚。
应该注意的是,作为危险驾驶罪的推行主体,并不只限于特定人群,而是涵盖已满16岁且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而从犯罪主观要件上看,危险驾驶罪的成立需要基于行为人的直接故意。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驾机动车辆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危险驾驶罪开庭前如何做
在审理紧急风险公共安全行为构成的危险驾驶罪之前,最重要任务是准确把握案情及证据的真实状况。嫌疑犯亟待与律师进行深入而细致的交流,如实讲解事件的每一个触角和曲折,以便于律师对事件进行全方位而周密的研究,对指控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与充足程度进行严谨的剖析。在此过程中,嫌疑犯需维持稳定而积极的心态,严格遵守有关取保候审的各项规章规范。同时,为证明自己罪行较轻或者无罪的情节,需要筹备好可能需要的证人证言、书证等各类证据材料。除此之外,对于可能出现的量刑结果要有肯定的心理预期,并考虑是不是想承认犯罪事实并同意相应处罚,以期获得从轻发落的机会。若存在赔偿责任,务必积极履行,由于这将对量刑产生积极的影响。总而言之,嫌疑犯应当全力配合律师的工作,做好充分的辩护筹备。
危险驾驶罪涵盖酒后驾驶、非法赛车及超员超速运营等。法律实践中,情节轻、悔过且无再犯可能的,可能受管制刑。管制非拘禁,而是通过社区矫正,在保障人身自由的同时,达成法规教育目的,以促进罪犯洗心革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