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房二卖房主跑犯侵占罪吗
在一房二卖状况中,若房主在收受购房款项后故意逃避责任,且未能遵照合同协议将房子产权顺利移交给购房者,这一行为极大概被断定为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而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侵占罪。大家需要明确,侵占罪主要针对的是侵夺别人已出货由己方进行管理或者代为保管的财产,然而一房二卖的现象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合同欺诈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实质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办法,诱骗他们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他们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办法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的。
2、一房二卖房子所有权归属是什么
关于房产销售中出现的“一房两卖”纠纷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境给予相应的解决手段:
1.若交易合同中已确认一方为房地产合法受让者并完成了有关的过户流程or预售登记,那样该获得登记的买方将享有房子的所有权;
同时,另一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请求。
2.若在买房过程中,两名买方均没有办理任何产权注册和预售登记事宜,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房子的用法权则应由符合条件的一方拥有:
(1)事实上已经入住该居所。
(2)支付全部房款完毕。
(3)对于卖房地产生了附加价值,比如,购房者对该房子进行了装修改造等行为,以提高其市场价值。《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是国家所有些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3、一房二卖房子过户买卖怎么样断定合法
在处置涉及一房二卖问题的房地产买卖事例时,确定房子过户事务有效性的判断主如果遵循以下准则:第一,有关部门会检查各份合同是不是具备法定意义上的有效性。在有先后次序且已根据法律规定完成房子过户流程的状况下,获得房子所有权一般会更为有利。假如并存的两份合同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那样已实质完成房子登记注册的一方将享有角逐优势;反之,假如两份合同都没进行过登记,那样率先合法占有该房子的一方将会占据优势地位;假如双方都未能实质占有房子,那样先行支付购房款项的一方则会拥有优先权;而当支付房款的状况也相同时,则会以合同成立时间较早的一方作为优先考虑对象。然而,假如卖方故意推行一房二卖行为,这就可能构成了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买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假如存在欺诈等违法情节,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指控。总而言之,对于一房二卖问题的断定,需要全方位考虑到合同效力、履行情况与其他有关原因。
在一房二卖状况中,若房主收款后逃避责任,未移交房子产权,此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不同,后者涉及侵夺别人已出货或保管的财产。一房二卖更多表现为合同欺诈,房主故意隐瞒真相,骗取购房者钱财,因此更贴近合同诈骗罪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