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意逃避债务明显犯罪吗
根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假如被实行人拥有实行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的能力却故意拒绝实行,且其行为已达到情节紧急的地步,则此种行为便是违法行为,即构成了所谓的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假如其行为更为恶劣,侵犯性更强,则将遭到为期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与罚金的严肃刑事制裁。当债务人以恶意避债的手法来应付其应负之债务时,若其行为确已满足“有能力实行却仍不予配合”的条件,且其情节紧急乃至特别紧急,那他极大概已经触有有关法律法规。到底是不是构成犯罪,这还需依据实质状况进行全方位调查与细致评估,调查内容涵盖了债务人的财务情况、逃避债务的具体办法步骤及给债权人带来的损伤程度等多方面原因。倘若法院已经对此前断定的债务实行结果做出正式判决,但当事人仍然使用移转财产、隐匿资产等方法肆无忌惮地拒绝履行义务,而这类行径足够引人注目的同时也可视为“情节紧急”或者“情节特别紧急”的话,那样他的行为无疑已构成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2、恶意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如何认定
根据大家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这方面的有关条约规定来看,若其目的只是为了避免或逃脱债务而打造的离婚协议并不可以具备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成效。
在这样的情况下,给那些债权人带来损害的状况发生将来,有关的债权大家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如此一种行为。
即使这样,即使是此背景下债务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以便于防止承当一同债务的责任,在此过程中仍旧没办法得到法律规范的认同和支持。
在大部分状况下,责任仍需要由夫妻双方一同履行和承担。《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恶意逃避债务的几种情形
针对恶意避免债务的行为,一般情况有以下几种:第一是藏匿和转移财产,如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汽车等要紧资产不经过正当程序私自转交给别的人。第二,免费或是以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方法处置财产,从而致使本来可以偿还的债务没办法得到偿还。再者就是虚构债务,通过虚构不真实的欠条或者借款合同来使原本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被侵蚀。还有就是主动舍弃债务的权利,当其他人欠你的钱已经到了还款期限时,你却选择不去追讨。除此之外,故意销毁或者篡改财务账簿、凭证等资料,以此来阻止债权人获悉他们的真实财产情况。最后,抽逃出资也是一种容易见到的方法,即在公司创建之后,将我们的投资资金撤出,使得企业的偿债能力降低。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类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渠道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追究债务人的有关责任。
依据《刑法》,有能力实行却拒不实行法院判决、裁定,且情节紧急属违法行为,构成拒不实行判决、裁定罪。若行为恶劣,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恶意避债如满足条件且情节紧急,涉嫌犯罪。具体是不是构成需全方位调查评估。转移财产等行为视为情节紧急,即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