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日常医疗纠纷是比较多的,而医疗纠纷总是是病人对大夫诊疗活动不认可导致的,大夫要执业过程中要除去要有医术,还要有医德,那样什么情形下医师可以获得表彰或奖励?
网友咨询:
医师有什么情形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律师解答: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
(二)在医学研究、教育中发展革新,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做出显著贡献;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区域的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工作;
(五)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及周围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好的执业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健全安全守卫手段,维护好的医疗秩序,准时主动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妨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法,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四十八条 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
(二)在医学研究、教育中发展革新,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做出显著贡献;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四)长期在艰苦边远区域的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工作;
(五)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