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职工在家办公的话薪资减半的行为是不适当的,假如企业停产的时间没超越一个薪资的支付周期,而且,在此期间虽然是在家办公的,可是职员也一直有给公司提供劳动,事实上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薪资。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中并没规定疫情期间薪资需要要减半发放,事实上疫情期间的薪资发放标准一定量上是取决于地方疫情防控政策的,基本上企业停产时间低于一个月的状况下,薪资减半发放的决定是不合法的。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薪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薪资减半是不适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公告》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职工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职工没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实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察看期间,与采取其他紧急手段致使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察看期间与采取其他紧急手段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察看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手段结束。
2、疫情期间公司恶意拖欠薪资申请劳动仲裁步骤是什么?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委5日内审理并回话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觉得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公告申请人;觉得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公告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疫情期间薪资减半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1、疫情期间薪资减半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并没统一规定疫情期间薪资减半,疫情期间的薪资要以地方政策为准。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职工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职工没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实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察看期间,与采取其他紧急手段致使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察看期间与采取其他紧急手段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察看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手段结束。
2、因防控疫情影响单位延迟日期发放薪资的,是不是构成未准时支付劳动报酬?
因防控疫情影响单位延迟日期发放薪资的,是“不可抗力”,不构成未准时支付劳动报酬。
疫情期间推迟复工的需要,与防控疫情的需要,都不是在新年前就能预期到的情形,因此,不可能苛求单位可以提前发放。在此状况下,因为未能复工,在推迟复工期间不可以发放薪资是“不可抗力”,不可归咎于单位,应当不是法定的未准时支付薪资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薪资减半吗?薪资减半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在家办公跟根本就开不了工的性质是不同的,对于那些连续停产时间超越一个月,而且超越一个月将来复工时间也确定不下来的这类企业来讲,薪资还或许会减半发放,重点没任何政策显示疫情期间的薪资都是减半发放的。且对有的经营已经很不简单的企业来讲,这种特殊状况下可以跟职员协商薪资减半发放,等以后状况恢复好了将来再恢复原来的薪资待遇,所以薪资减半发放这个问题没统一的答案,职员得依据自己所在企业的实质状况来剖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