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屋,无论是不是在大城市,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都算得上是大额资产了。
虽然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在肯定的范围内处置夫妻一同财产,比如买个小白机、出去搓一顿,这类事情自己一个人干了,也不会有什么大事。
但这个处置范围一定得有个界限,碰到像房地产如此的大额资产,处置起来那一定还是要夫妻双方一同商量着来办。
然而有时候,夫妻共有些房地产总是并非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而是登记在老公的个人名下。
假如老公某一天如果起了歪心思,私自把房子卖了,那老婆要如何解决呢?
那一定得是立刻就办!
第一步,飞速摸了解房子的近况。
假如房子还只不过签了交易合同,或者还没付完房款,或者还没办理过户登记,那这时就要想尽所有方法阻止这类事情的发生,绝对不可以让房子顺利过户。
假如交易合同签了,房款价格适合并且付清,过户也完成了,卖方又是善意的。那这时追回房子的可能性不大,就不要瞎折腾了,立刻走第二步。
第二步,确定房款是不是已被处置。
假如老公收到房款之后还没动它,那这时就要想方法使这个钱转不出去,然后夫妻两个再商讨这笔钱要如何处置。假如双方协商不了,老婆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一同财产(包含这笔房款和其它的一同财产)。
假如房款早已经被转移或挥霍了,那就只能考虑走第三步了。
第三步、起诉离婚并请求赔偿损失。
由于老公推行了侵害夫妻一同财产的行为,所以老婆起诉离婚时,可以需要老公少分或不分一同财产。假如老公擅自处置房子的行为给老婆导致了损失的,老婆还可以需要老公赔偿损失。
但起诉的时候,最好就要同时把能冻结的一同财产给冻结了,免得第三发生财产又被他们擅自处置的情形。
当然,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第二步、第三步并非层层递进的关系,是可以进行跳跃式选择的。
选择先走第二步,是老婆暂时不计划离婚,但又想要处置夫妻一同财产。而假如老婆想离婚并分割财产,则可以直接选择走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