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男方买房,需要女方出钱,是否应该赞同?
如此一个案例,男女双方筹备结婚,男方家要买房,想购买一套大房屋,但经济能力有限,了解女方爸爸妈妈给了女方一笔嫁妆钱,所以提出想要女方拿出这笔钱一块出资买房,作为女方是否应该赞同?
假如女方没出钱一块买房,那样房地产是男方结婚以前购买,是男方的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只有结婚以后一同还贷部分女方可以得到补偿。女方的嫁妆钱以后可可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是没管理好。与结婚以后的收入混合在一块,离婚时作为一同财产进行分割,结果可能是女方不只分不到房屋,嫁妆钱也面临被分割的问题。假如女方一块出钱买房,房屋就是双方一同出资购买,是双方的一同财产。
假如女方出钱比男方多,还或许会考虑出资贡献,多分房地产。以后感情不和,女方可以需要分割房地产,并且房地产可能存在大幅的增值。另外,一同出资买房可以购置更大的房地产,提升生活品质,所以。他们提出,一同出资买房可能对自己也是一件有利的事情。同出资买房,建议房地产登记在两人名下,明确各自的份额,假如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状况与产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