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基于婚姻关系形成的拟制血亲虽然与自然血亲不同,但同样受法律保护。继爸爸妈妈对未成年继子女尽到抚养、教育体现为一同生活或者抚养照顾,抚养行为需要经过肯定的期间,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
依据国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根据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爸爸妈妈;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其中“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爸爸妈妈。由此可知,继爸爸妈妈子女之间并不势必享有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首要条件是有扶养关系。只有继爸爸妈妈对未成年继子女尽到抚养、教育义务,或者成年继子女尽到对继爸爸妈妈的扶养和赡养义务,履行了义务一适才会享有相应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