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事情
1、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伤残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抚养生活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恤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别人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
导致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