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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回避申请审察

www.kujyd.com 2024-10-15 刑事辩护

1.回避申请审察期限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侦查职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2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公告申请人;状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收到回避申请后5日以内作出决定。(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6条)


2. 对回避申请审察的复议期限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5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公告申请人。(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条

Tags: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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