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初的新冠疫情影响了不少地方的去偶尔复工,一直等到3月份疫情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之后,才开始陆续复工。但为了预防疫情的再度爆发,企业复工需要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并且为了确保企业可以非常不错的存活下来,不少地方都拟定了一系列的打折政策来进行扶持。那样,疫情期间辽宁复工需要是怎么样规定的?企业复工打折政策有什么?
灵活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
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可以按期到岗或企业不可以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交流,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灵活的工作方法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拥有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量降低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职员聚集,要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推行灵活用工手段,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法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首要条件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合延长工作时间应付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方位知道职工被推行隔离手段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手段状况,需要企业不能在此期间解除(终止)受有关手段影响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手段,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准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需要和企业复工的重要程度,主动劝导职工准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置。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渠道和办法,对采取相应手段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拟定裁员策略,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妥善处置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要协商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的薪资待遇问题
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薪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薪资支付有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支持困难企业协商薪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致使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资、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法稳定工作职位;对暂无薪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重压。
保障职工薪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致使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薪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薪资。对在新年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可以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可以安排补休的,根据高于本人小时或日薪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薪资。
企业复工打折政策,各地要采取多种手段减轻企业负担。
通过加强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帮助企业降低招聘本钱。用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放宽裁员率标准,让更多企业受益。用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状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用好企业组织会费,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实行肯定比率的企业会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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