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伴随国内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全国机动车数目和驾驶员人数猛涨,无视交通管理法规酒后及醉酒后驾驶车并导致紧急后果的违法犯罪也日益增多,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导致紧急风险。
据公安机关统计,1978年至,全国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一直呈迅速增长趋势,其中,1978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07251起,死亡19096人;1998年发生346129起,死亡78067人。交通事故增长222.73%,死亡人数增长308.81%。全国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均创历史最高数,共发生交通事故773137起,死亡109381人。经严格管理,自以来,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呈降低趋势,但事故数和死亡人数仍然非常大,其中,发生交通事故265204起,死亡73484人,与1978年相比,交通事故增长147.27%,死亡人数增长284.81%。酒后和醉酒后驾驶车肇事的状况,1998年,全国共发生5075起,导致2363人死亡。1至8月,共发生3206起,导致1302人死亡,其中,酒后开车肇事2162起,导致893人死亡;醉酒后驾驶车肇事1044起,导致409人死亡。醉酒后驾驶车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紧急风险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醉驾行为人明知饮酒后驾驶车违法、醉酒后驾驶车会风险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后驾驶车,尤其是在肇事后继续开车冲撞,导致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害处结果持放纵态度,具备风险公共安全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