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洗钱罪和非法经营罪
洗钱罪是针对那些为了掩盖或隐瞒涉及比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纳贿犯罪与金融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所产生的犯罪收益及其来源与性质,而故意推行包含为其提供资金账户在内的各种行为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推行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法转移资金的;
(四)外贸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2、什么是洗钱行为
洗钱行为,即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参与的活动涉及诸如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七大类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并获得的收益不明来历且不拥有合法性,为了蒙混过关并掩藏其真的的来源和真实属性,而采取一系列非法方法将上述犯罪所得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隐匿、藏匿或者转移。
值得一提的是,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市场正常运行,国家对于此类行为实行双重罚款政策,不只要针对这类有违公序良俗的公司企业进行巨额罚款,还要对直接负责任的高层领导与其他直接有关责任人施加相应责罚。
具体的违法洗钱行为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第一,提供资金账户供别人进行非法活动用,第二,帮助将财产伪装成现金或金融票据,第三,通过转账或其他各种结算方法帮助资金合法转移,最后,帮助资金转移至国外,甚至通过其他方法,如作假账等掩盖犯罪行为的非法收入及其真实来源。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本罪与隐瞒、隐瞒犯罪收入和犯罪收入罪在法律层面上是竞合关系,洗钱罪作为一种特定种类的罪行,是在隐瞒、隐瞒犯罪收入和犯罪收入罪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化而来,两者具备明显的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推行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法转移资金的;
(四)外贸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3、什么是洗钱罪量刑标准
对于洗钱犯罪有关的量刑标准,其判决结果总是会结合案件涉及的金额规模、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与对社会导致的潜在风险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性考量。在内地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九十一条已经明确规定了洗钱这种犯罪所可能面临的刑事追责范围及相适应的量刑幅度。一般情况下,罪犯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处罚;假如案件情节特别紧急,犯罪嫌疑人则或许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罚,同样也是随着着罚金处罚。而若是法人机构或其他团体推行了洗钱犯罪行为的话,那样它们在遭到法律惩处时除去要承担罚金外,也需要对其内部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这部分内容也在上述条约中得到了明确规定。至于具体的量刑结果,大家应该尊重司法机关的最后裁决。
洗钱罪指故意掩盖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来源、性质的行为,涉及毒品、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贪污纳贿等犯罪,包含提供资金账户等。法律规定对此类行为严厉惩处,旨在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