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适用数罪并罚的,是行为人推行的一个行为同时侵有两种不一样的法益,构成了两种不一样的犯罪,那样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会进行数罪并罚。那此外,数罪并罚适用的情形还有什么呢?
网友咨询:
数罪并罚的适用情形有什么
律师解答: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如下:
1.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对于这种数罪的并罚,是数罪并罚的典型形态。
2.发现漏罪并罚的,判决宣告将来,刑罚实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的,应付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
3.再犯新罪的并罚。
律师补充:
数罪并罚的适用特点是什么?
1、需要是一人犯有数罪,包含单纯的数罪、复杂的数罪,也包含单纯罪和复杂罪。需要是司法上认定为数罪。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状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别不同状况分别适用。
2、数罪是在肯定的期限内推行的。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包含:判决宣告前推行并被发现的数罪,刑罚实行期间发现判决宣告前推行的但侦查审判时没发现的漏罪,刑罚实行期间再犯的新罪三种状况。
判决宣告前或刑罚实行期间推行的但刑罚实行完毕后才被发现的罪,就不可以再与已经实行完刑罚的罪实行并罚,假如没过追诉时效,可以单独追诉,假如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可以再追诉。
3、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根据肯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办法,决定最后实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