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的。但当事人仅能通过起诉离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其法定代理人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己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大陆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