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看合同双方的主体。
1、假如合同双方都是个人(自然人),那样双方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关系主体有特殊的需要,一方需要为单位,另一方需要为个人。
2、假如劳动者已经超越退休年龄的,一般按劳务关系对待(部分区域觉得假如超越退休年龄的,但未能领取养老保险的,还是根据劳动关系看待)。
2、重点看双方是不是构成行政隶属关系。
假如构成,则双方构成劳动关系,反之则构成劳务关系。具体通过以下原因判断:
1、职员是不是需要遵守公司拟定的规章规范,譬如需要按时上、下班或者请假需要走公司规定的步骤;
2、职员是不是构成企业的组成部分,譬如从客观的角度剖析该职员是不是作为企业的一员对外从事活动;
3、该职员是不是同意公司管理,譬如是不是服从公司领导的长期性、明确性的工作安排、纪律管理,职员能否自主决定是不是上班等等;
4、职员工作职位是不是具备固定性和长期性。譬如该职员一般只在该单位上班,且工作职位和持续时间的一直较为稳定,不具备临时性和随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