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日常一直出现一些关于拆迁征地而发生的民事纠纷,有一位朋友拆迁七年都没拿到房,那样碰见此类拆迁没拿到房或者大家在拆迁中没获得补偿或者补偿金额大大低于大家被拆房子或者被征地的价值,大家不想在拆迁合同或者征地合同上签字,但大家的房子或者土地依然被拆,又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了补偿方法和金额但拆迁方迟迟不愿支付,那面对这类拆迁违约的状况大家又该怎么样去解决呢?
1、拆迁合同签署了名字但承诺一方没履行合同如何解决?
当大家在拆迁时,双方都协商一致好怎么样补偿与补偿金额后,但拆迁方到时间迟迟不愿给予补偿,或者借口推托,说谎欺骗时,大家可以带上当时双方签署的拆迁合同或者征地合同到当地法院发起行政诉讼,将拆迁方或者征地一方告上法庭,并且向法院出示拆迁方或者征地一方并没根据合同给予补偿的证据,请求法院帮助大家维护大家的权益。
2、拆迁方给予了补偿但大家并没收到确实的补偿或者收到的补偿金额与拆迁合同不同如何解决?
这样的情况大家第一得与拆迁负责人获得联系,然后查看拆迁补偿款的流动去向,查清补偿款下发的具体金额,看是不是有无职员私吞补偿款的状况。假如有,可以和拆迁负责人反映状况,需要拆迁负责人查清补偿款的流动去向,并且需要拆迁负责人对补偿款进行补清。若是拆迁方给予了补偿款,而补偿款由与拆迁方不相干的职员私吞,那样,大家可以询问拆迁方下发补偿款的时候是哪个承接了大家的补偿款,然后就是向当地法院发起行政诉讼,将私自承接大家拆迁补偿款的人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对承接大家补偿款的职员作一个补偿款退回的需要,假如私吞大家补偿款的职员拒绝返还,大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