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打劫罪判刑多长时间
团伙打劫罪的判刑:对于主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打劫致人重伤、死亡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从犯,则在上述量刑范围内对行为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打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打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打劫的;
(三)打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打劫或者打劫数额巨大的;
(五)打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职员打劫的;
(七)持枪打劫的;
(八)打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团伙打劫罪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打劫假如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十年;打劫假如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假如二十年将来觉得需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假如二十年将来觉得需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团伙打劫罪判刑期限
找法网提醒,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至迟不能超越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越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与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状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