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守所会见让带孩子去吗
原则性的来讲,看守所与拘留所不会允许直系亲属携带青少年或者儿童进行探视或访问。这既是出于对这些特殊场合监管秩序和安全性的考虑,也是由有关法律法规与场合的内部规章规范所严格规范与实行的。一般而言,只有在满足了一系列详细且严格的条件与步骤之后,才可以得到获准在看守所或者拘留所进行会面的许可。这类会见的对象通常都是经过筛选并限定的人群,比如,律师、案件处置官员等等。至于携带未成年人前往这种场合,大概对该场合的正常管理秩序产生不好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推行方法》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赞同,需要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看守所和拘留所原则上不允许直系亲属携带青少年或儿童探视,以维护监管秩序和安全性,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规范。一般只有满足严格条件与步骤后,律师、案件处置官员等特定人群才能获准会面。携带未成年人可能影响管理秩序,对未成年人健康带来风险。
2、看守所会见需要材料
在处置刑事案件的侦查环节中,唯独辩护律师有权进行会面与当事人交流交流。
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囊括了律师的执业证书(须为正本与副本)、律师事务所在此事件中的证明函(用以出示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会见被指控者或被告职员之专用介绍信》),同时还应有一份《刑事辩护委托书》附带,如果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委托的案件,那样便需附上有关的法律援助公函,最后,必要的身份证明方面,委托人(一般是家属职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及亲缘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需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准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能超越四十八小时。
3、看守所会见律师一次多久
关于看守所律师会面的具体时间安排,并未存在任何形式上的统一规定。普通的经验法则显示,会面的时间大致介于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然而这个区间下的时长并不是固定不变,而是会遭到很多原因的影响。这类原因包含看守所的内部管理规定、事例的复杂性与需要进行交流的信息量等等。当事例的性质较为紧急且复杂,或者需要深入探讨案情与拟定相应的交流方案时,时间上必然会做出适当的延展以适应需要。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律师在进行会面前,需要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总的来讲,律师与当事人的会面时长将依据实质状况进行灵活调整,但无论怎么样,律师都会充分借助每一次会面的机会,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看守所和拘留所原则上不允许直系亲属携带青少年或儿童探视,以维护监管秩序和安全性,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规范。一般只有满足严格条件与步骤后,律师、案件处置官员等特定人群才能获准会面。携带未成年人可能影响管理秩序,对未成年人健康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