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一小部分人会遇见强拆的问题,当看到机器推下房子的一刹那,坚挺在哪儿保卫了大家那样久的房屋就这么倒下了,而让大家清醒过来的是房屋应声倒下后的那一阵扑面而来的灰尘。房子被强制拆迁该如何解决?下面大家就这个问题来详细认识一下。
对于违法的行为,大家不可以用使用相同的方法以暴制暴来强行阻止强行拆迁的问题,如此会使得大家处于愈加被动的状况。想要做到在理的是大家,第一需要做的是采集好并保存好一些有关有力的证据,然后使用方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行政强制法》的第四十四跳明确规定说: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通知,限时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是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但若公安局受理之后冷处置了或直接不受理,大家就能通过使用方法律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正所谓的“非法强拆”是譬如说没得到法律所批准的强制实行文件而强行拆除的行为。譬如说在房子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中,没法院的强制实行裁定和没政府部门有期限的拆除决定书都是非法强拆。
最后总结,大家在面临非法强拆时,第一要留下对自己有利的有关证据,然后移交给当地的公安局。或者大家可以直接申请请求法律的支援,使用方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如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