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合同采购合同不同
交易合同与采购合同在概念上有所不同,且各自承载的买卖性质也存在明显不同,交易合同是统称,其下可细分为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1.采购合同特指购拿货物的合同,其重点在于采购方为获得所需货物而与提供方达成的协议;
2.而销售合同则是销售方将货物供应给购买方所签订的合同,重点在于货物的转移与货款的支付。
这两种合同在买卖方向上截然相反,且一般不会在同一份合同中同时包括采购与销售的内容,而是依据需要分别订立。
2、交易合同采购合同本质差异
法律快车提醒你,从合同订立的角度来看,交易合同与采购合同在合同主体角色上也有着本质的差异。
1.在采购合同中,采购方一般作为甲方出现,而销售方则作为乙方,相反,在销售合同中,销售方则成为甲方,而购买方则为乙方。
2.这种主体角色的不同,反映了合同双方在买卖过程中的不同地位与职责,也是区别这两种合同的要紧依据之一。
3、交易合同成立及效力的法律讲解
关于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1.即便当事人之间没书面的交易合同,只须一方能以送货单、收货单等单据证明存在交易合同关系,且人民法院结合买卖方法、买卖习惯及有关证据可以认定合同成立的,该交易合同即视为有效。
2.对于预约合同的效力,该讲解也做出了相应规定,即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等预约合同后,若一方不履行订立交易合同的义务,他们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预约合同并倡导损害赔偿。
3.法律还强调了电子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应遵守《电子签名法》的有关规定,以确保电子买卖的合法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