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遗嘱信托必须具备条件的意思是
办理遗嘱信托必须具备的条件,指的是在设立遗嘱信托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法律需要与首要条件条件。这类条件分为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两大方面。
1.形式要件上,依据国内《民法典》及《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遗嘱信托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并可选择自书、代书或公证等法定形式进行。
2.实质要件则需要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即立遗嘱人,需要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所信托的财产需要为其合法所有且确定的财产。
这类条件的满足,是确保遗嘱信托合法有效、可以顺利实行的基础。
2、遗嘱信托的形式与实质要件
遗嘱信托的形式要件,如前所述,主要包含遗嘱的书面形式需要,即需要使用自书、代书或公证等法定形式之一。
1.其实质要件则更为重点,它需要遗嘱信托的委托人需要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并承担其法律行为的后果。
2.所信托的财产也需要是委托人合法所有且确定的,这意味着该财产没有权属争议,且已明确纳入信托范围。
这两大要件一同构成了遗嘱信托合法有效的核心基础。
3、办理遗嘱信托的需要注意的地方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办理遗嘱信托时,为防止潜在的法律风险与纠纷,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尽可能防止用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与原始性;
2.代书遗嘱时,遗嘱人应亲自签名或按指纹以确认其真实意愿,防止使用盖印章的方法;
3.若使用代书遗嘱方法设立信托,除代书人外,还应邀请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遗嘱的有效性;
4.见证人中应防止包括遗赠人本人,以预防因利益关系影响遗嘱的公正性;
5.遗嘱信托中可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在受托人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进行监督,确保信托目的的达成与受益人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