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家暴的最新认定标准

www.models555.com 2024-09-19 婚姻家庭

为正确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准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拟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第二条 当事人因年老、残疾、重病等缘由没办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等,依据当事人意愿,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代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常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法推行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家庭成员以外一同生活的人”一般包含一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爸爸妈妈与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第五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因客观缘由不可以自行采集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查采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讲解》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调查采集。

Tags: 婚姻家事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