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城乡的建设愈加规范,不少违章建筑都暴露了出来,目前建设房子是需要建设人进行报建,假如允许建设了,但对城乡建设规划进步不利,也是违章建筑。对于违章建筑,一般是会给予肯定的时间给建设人拆除的,假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拆除,那样政府就会进行强拆。不少老百姓对违章建筑行政强拆程序不是非常知道,下面记者将带大伙来认识一下这类有关常识。
第一第一步就是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接到或发现投诉和举报等材料,感觉是是违法事实存在或发生,就能追究法律责任,并且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可以实行的部门一般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第二步就是调查。调查的员工不可以少于2个人,调查员工要随时携带执法证件,并且主动出示,如此可以证明调查员工拥有执法资格,也可以预防一些没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职员进行违法行为。假如调查员工没出示证件,被拆迁人可以主动需要他们出示,并且记下他们证件上的一些有关信息,譬如名字、编号等等,可以便捷将来碰到不好的状况进行维权。还有就是在调查员工调查时,必须要把要紧内容记录在本子上,并且回答要符合实质且小心。
然后第三步就是决定,这是通过听被处罚人的一些陈述、申辩,执法职员和执法机关依据合法的状况来决定书写这个处罚决定书。然后就能进行下一步,也就是最后一步的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然后进行实行。假如执法机关已经决定了要进行处罚,被处罚人要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执法机关就能进行拆除违法建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