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中的无效合同是不是成立
无效合同一般不可以作为合同诈骗立案的依据。依据《刑法》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骗取他们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假如不具备上述情形,则只不过普通的合同纠纷。
找法网提醒你,《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实质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办法,诱骗他们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他们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办法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的。
2、合同诈骗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备非法占有他们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诈骗立案的规范是什么
合同诈骗立案的规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