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欺诈婚姻法律是怎么样给予概念的
欺诈婚姻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对于欺诈婚姻的概念是:以欺骗方法使他们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婚姻应当以双方的真实意愿为基础,任何一方都不能欺诈另一方,不然就构成婚姻欺诈。婚姻欺诈行为不只违反了法律,而且也侵有他们的合法权益。
2、欺诈婚姻是可以撤销的婚姻吗?
欺诈婚姻不是可撤销婚姻。国内《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在结婚时有胁迫情节或是结婚以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法院才会受理可撤销婚姻的请求诉权,不然不是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欺诈婚姻是不是是无效婚姻?
法律快车提醒你,欺诈婚姻并不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指的是不拥有法律效力的婚姻,非常明显欺诈婚姻并不是这一类型型无效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