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酒状况下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是有效,法律上没直接的规定。但《民法典》第143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可以据此剖析: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说,法律上没“在醉酒状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假如合同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通常来讲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在醉酒状况下,当事人总是会让人忽悠签字,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状况,依据《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借助他们处于危困状况、缺少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在醉酒状况让人忽悠签订不公平的合同,酒醒后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当然撤销的首要条件是你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讲服法官。
法律提醒:酒后不签字,大伙必须要注意,酒后不要随便签字!无论是合同还是其他文件。签字后若以醉酒为由否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性的,非常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你仍需对醉酒后签订的法律文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