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债务离结婚以后怎么样承担抚养费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所欠下的债务于离婚之后尚未清偿完毕,则对于抚养费责任的分担,依循如下的原则:
第一需对有关债务的性质进行明确界定,若此债务来自于夫妻一同生活所需或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愿而产生,那样它一般被视为夫妻一同债务,双方均须对此负责。
然而,若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平时生活所需,除非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实质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愿,不然这笔债务将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决定抚养费责任的分担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具体负担成本的比率与期限的长度,可以经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未能就此获得一致建议,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
夫妻离结婚以后,未偿债务中属一同生活或一同意愿者,视为一同债务,共担之。个人名义超平时所需之债,除非证明用于一同,不然为个人债。抚养费分担上,非直接抚养方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比率与期限可协商,不成则诉诸法院裁决。
2、夫妻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中的某一方向外借款或者欠下其他债务。
依据法律概念,这种债务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种是夫妻双方在结结婚以前的债务;
另一种则是在结婚以后,但未用于家庭的一同生活的债务。
关于这两类型型的债务,大家有必要详细探讨它们的具体表现形式及有关法律问题。
第一,让大家看看夫妻一方的结婚以前债务。
这种债务很明确,即发生在结婚之前,一方在购置房地产等要紧财产时背负的债务。
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购置的财产并未被用作结婚以后的一同生活所需,那样就应该视为个人的债务,而非夫妻一同责任。
第二,大家来认识一下夫妻之间合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这样的情况比较复杂,由于它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平衡。
依据规定,当夫妻两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将原本是婚姻一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其中一方负责偿还时,这笔债务可以被视作个人债务。
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可以够对债权人产生直接对抗效力,假如债权人事先并不知道这一约定,或者在得知后没予以确认,则这种债务仍然需要夫妻双方一同承担。
下面,大家要考虑的是夫妻一方因个人不适当的开支所形成的债务,比如赌博、吸毒、过度饮酒所导致的债务。
在这类状况下,债务的形成总是出于个人缘由和欲望,并不是为了一同生活的目的,因此应该由负债者独立承担还款责任。
再者,当夫妻一方明示或暗示地继承了一份遗嘱或赠与合同,并且其中已经明确了该遗产只不过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那样随之产生的债务也就相应地成为了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一同债务。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没扶养义务的人,配偶一方擅自资助他们所产生的债务,也是个人债务,而没办法由夫妻一同分担。
同样地,假如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未经他们赞同,私自对外投资或者进行经营活动,即便这类活动带来了收入并未用于一同生活,其所形成的债务同样要由负债者自己承担。
最后,还有一些其他的状况,比如非法行为所致使的债务,或者侵权行为所引发的赔偿责任,这样的情况下,债务当然也要由行为人个人承担,而不由夫妻一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
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夫妻一方债务可以起诉其配偶连带责任吗
在多数状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在保持婚姻关系有效存在的期限内,以个人身份作为债务人所背负的债务额度超越了普通家庭日常所必需的开销,此时,债权人不可以够直接向其伴侣提出诉讼并请他/她承担连带责任。然而,若债权人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笔债务确实被用于夫妻二人一同的生活开支、一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一同的意愿而产生的,那样他们就有权利向其配偶提起诉讼,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举例来讲,假如一方借款用来购用户庭住所、支付子女的教育成本等,这类都可以被视为夫妻一同承担的债务,同时,配偶也大概需要承担起连带偿还的责任。反之,当某一方将债务用于一个人进行赌博、吸食毒品等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时,一般情况下,大家没办法需要其配偶承担连带偿还的义务。对于具体状况的判断,需要结合有关的证据与法律规定进行全方位的剖析与评估。
夫妻离结婚以后,未偿债务中属一同生活或一同意愿者,视为一同债务,共担之。个人名义超平时所需之债,除非证明用于一同,不然为个人债。抚养费分担上,非直接抚养方需承担部分或全部,比率与期限可协商,不成则诉诸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