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如何保全财产
在侵占罪案情之中,关于保全财产这一环节,主导权居于法院手中。当拥有有关法律资格的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为了确保将来生效判决可以顺利地予以实行,亦或是为了预防财产遭受非必须的损失,法院将会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财产与所产生的争议标的进行强制性的保护手段。
在此类案件中,假如你能获得到切实的证据,证明他们可能存在着将侵占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甚至损毁等行为,那样你就应该立即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的申请,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很难实行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依据他们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肯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肯定行为;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手段。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手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同意申请后,对状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手段的,应当立即开始实行。
侵占罪案中,保全财产由法院主导。利害关系人可于诉前诉后,为确保判决实行或防财产受损,向法院申请。法院据申请,对涉案财产及争议标的采取强制手段,推行保全,确保法律程序顺利进行及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
2、侵占罪如何搜集证据
依据现实情况来看,若有人怀着非法占用的意图,将本是其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务、被遗忘之物或是藏匿物品据为己有,且数目达到一定量后仍拒绝归还,那样这种行为便构成了侵占罪。
因此,对侵占罪进行证据搜集的过程,事实上便是在证明侵占罪是不是成立。
而证据的形式则可以涵盖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等。
依据国内《刑法》的有关规定,假如某人将受托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并且在收到需要归还的公告后仍然拒绝返还,那样他将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假如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紧急情节,那样他将会遭到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除此之外,国内《刑事诉讼法》也明确指出,所有可以证明案件真实状况的材料都可以被视为证据。
这类证据主要包含: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6.鉴别建议;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然而,所有些证据都需要经过查证属实之后,才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置。
3、侵占罪如何在公安立案处置
侵占罪作为一种刑事犯罪,其法律性质被定位为自诉事例。依据现行规定,原则上来讲,此类事例的有关诉讼程序应当由受害者自己主动向法院发起。然而,假如在侵占行为中同时涉及到其他可能触犯的犯罪,比如职务侵占等,假如达到了公安机关所拟定的立案标准,那样公安机关才有权力启动相应的立案程序。一般而言,这个立案步骤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受害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正式的报案申请;接着,警察局收到报案资料后,会通过对这类材料进行全方位审察来确定是不是存在犯罪事件与是不是需要对此提起刑事诉讼。如若发现存在确凿无疑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这起事例仍然在他们的管辖职责之内,那样它们就会选择正式立案拓展侦查工作。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侵占罪立案的核心要点在于可以明确证明行为人违反正当法律程序,把别人依受委托而代为保管的财产、无意间遗失或埋放在地下的物品私自占有为自己所有,实质数额已经达到较大标准并且拒绝归还原主。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衡量标准,总是会伴随各地经济进步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侵占罪案中,保全财产由法院主导。利害关系人可于诉前诉后,为确保判决实行或防财产受损,向法院申请。法院据申请,对涉案财产及争议标的采取强制手段,推行保全,确保法律程序顺利进行及当事人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