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领离婚证还是过户房地产
通常情况下,离婚房地产过户是先离婚再过户的,离婚的时候可以在协议上注明房子归个人所有,如此手续就相对简单,而且就算他们反悔也有法律条约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假如夫妻之间已经达成房地产分割的协议,那样也是可以在离婚之前进行房地产过户,如此的话,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与契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先领离婚证再分割财产可以吗
在特定状况下,夫妻双方可选择先行领取离婚证书后,再对一同财产进行合理且公平的分配。
若双方当事人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建议,可先行完成婚姻关系解除的登记手续,然后待离婚事宜确定将来,双方可以进一步商讨并处置财产分割问题。
当然,如有必要也可以就财产分割有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程序作出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裁决。
在此种情形下,即夫妻离婚过程中未对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仅为暂时性的,日后仍可籍此合法渠道倡导恢复对财产的处置权。
除此之外,此类涉及离结婚以后资产重新分割的法律行为并不受诉讼时效的硬性约束,当事人可在任何时候提出相应的财产处置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些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