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罪检察院不批捕如何解决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公告后立即释放,并且将实行状况准时公告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察后,应当依据状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实行,并且将实行状况准时公告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公告公安机关。
2、偷窃罪检察院不批捕会有案底吗
不会有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能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查看的除外。依法进行查看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状况予以保密。
偷窃罪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了解,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需要的证据条件的;
4.是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紧急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