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在探讨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是不是需要承担的问题时,大家第一要参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依据该条约,夫妻一同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三种情形。
1.“共债共签”原则需要夫妻双方对于借款事情需有一同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明示或默示的。
2.“家庭平时需要”原则指出,一方为家庭平时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另一方是不是知情或追认,均是夫妻一同债务。
3.对于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不然不视为夫妻一同债务。
在实质操作中,对于“共债共签”和“家庭平时需要”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境进行综合判断。
比如,在“共债共签”的默示状况下,假如债权人将借款转到未举债配偶的银行账户,可以高度推定配偶知道并认同该债务。
2、未举债配偶怎么样避免风险
1.作为未举债的配偶,为了避免风险,第一应小心在借条上签字或做出“一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由于一旦签字或表达一同举债的意愿,将可能承担一同还款的法律责任。
2.作为债权人,在出借时应需要借款人夫妻双方一同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或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法公告未举债的配偶以获得“一同举债”的意思表示。
3.还应提前审察借款人的借款作用与功效、家庭经济情况和婚姻情况等,以降低出借风险。
认定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债务的情形
在认定是不是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时,大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原因。
1.债务金额是不是明显超出债务人或当地普通居民家庭平时消费水平是一个要紧指标。
2.债务发生时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是不是分居、是不是处于离婚诉讼过程中等原因也应纳入考量范围。
3.假如债权人明知或应知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仍大额举债,或明知债务人已大额负债没办法偿还仍继续出借款项,这类情形均可认定为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假如债务问题涉及复杂状况,怎么样断定?找法网法律小助手为你解答,点击下方继续阅读,获得更多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