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离婚的一方要负什么责任
在民事法律体系中,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所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需一同承担清理和偿还夫妻一同债务的义务;
第二,若在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确定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拥有该项权利的一方将承担起抚育孩子的职责;
第三,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而言,其需要承担向另一方支付抚养成本的法概念务;
最后,假如在离婚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的一方,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并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合的赔偿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提出离婚的男方还会复婚吗
男方在夫妻关系中出于主动地位而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状况下,会不会选择第三与女方复婚,需依据实质状况具体剖析决定。
每一个个体皆拥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模式,而离婚之后能否第三步入婚姻殿堂则是由两位当事人一同决定之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离婚之后,男女双方若想再度恢复夫妻身份,须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再婚登记手续。
换言之,复婚亦需得到当事人的自愿赞同,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办理。
至于男方在此种情形之下会不会选择复婚,实则取决于各人的个性特征和具体状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结婚以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